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一级消防工程师免考条件(免考一科)
符合《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如果符合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就抓紧时间备考!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解读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专业要求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按《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专业划分 |
专业名(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建筑学 |
建筑学 城市规划 |
专业划分 |
专业名(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 |
管理科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工作年限要求
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一是消防安全技术的工作年限满足要求。
学历 |
专业 |
工作年限 |
工作经验 |
大专 |
消防工程 |
满6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
消防工程相关 |
满7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
|
其他专业 |
满8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6年 |
|
本科 |
消防工程 |
满4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
满5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
|
其他专业 |
满6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
|
双学士/研究生 |
消防工程 |
满3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
满4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
|
其他专业 |
满5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
|
硕士学历/学位 |
消防工程 |
满2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
满3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
|
其他专业 |
满4年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
|
博士学历/学位 |
消防工程 |
--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 |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
--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
|
其他专业 |
-- |
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
特别注意
1、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 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2、非全日制毕业者,部分省份不承认高中学历后的工作年限(有些省份可以),只承认中专学历后的工作年限,需咨询当地考试中心确认,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学历(学位)要求 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以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
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在初等方面有小学、中等教育有 初中、高中(中职、高职、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还有第二学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几年已停招)。经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学位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授予国家和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起源于欧洲中世纪。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学位,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专业知识学习资历,象征着一定的身份。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