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宿迁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宿迁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文件
宿建管发〔2019〕3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建管处、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满足我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需要,经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争取,决定在我市开展2019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分类
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二)项目负责人(B类);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分为机械(C1类)、土 建(C2类)两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2类)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
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
(三)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四)具备下列相应的文化程度、职称、执业资格等条件:
1、主要负责人(A类)
(1)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法定代表人除外);
(2)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法定代表人除外)。
2、项目负责人(B类)
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类、C2类)
(1)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四)B、C1、C2类人员不可兼报。
三、报名资料
报考人员须在“监管平台2.0”内上传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一)主要负责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二)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劳动合同、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劳动合同、从事工作年限证明、聘用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报名流程
(一)企业按照报名条件在“2.0监管平台”上传报考人员材料(身份证必须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机上传)。
(二)报考人员携带上传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宿迁市建筑业协会进行现场审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太湖路181号民防大楼1007室。
(1)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当场完成交费。
(2)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审核。
(三)根据审核情况向省厅申报考试计划,本年度第一批考试将于5月14日16:00-18:00,5月15日9:00-11:00举行。今后逐月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报考人员可登陆“2.0监管平台”查看。
(四)审核通过的考生待工作人员确认后,选取考场、座位(如果当月没有选到考场的考生可以在下个月考试计划中继续参选,直到选取为止),完成报名。
(五)非宿迁地区企业的报考人员: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核资料通过后,无须提供纸质资料进行现场审核,交费、培训事项和宿迁地区企业考生一致。
五、考前培训
审核通过的人员需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安排
(一)安管人员考试为机考。
(二)考试前三天系统生成准考证,准考证生成前考生可根据自己需要进行一次考场变更。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按照准考证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及个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紫薇大道17号。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梦。
联系方式:0527-84387776,0527-84387773。
宿迁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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