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报考]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3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市考试鉴定中心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12、13日。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打印获悉,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12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3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1)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严格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二)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将做好全国统一报名服务平台的网址链接工作。
(三)我省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22日—9月4 日,宿迁市考区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于9月5日—6日,新考生、老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请务必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1日前完成缴费。本次考试新考生报名采取先审核后缴费的组织方式,请各位新考生合理安排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审核状态通过后请及时缴费,缴费成功方视报名成功。
(四)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异地考生)视同新考生。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新考生请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宿迁市考点报考人员请于9月5日~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考试鉴定中心一楼大厅接受资格审核,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峰路(原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一楼东大厅。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序装订: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人承诺处要签名,单位证明处要有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年限证明并盖单位印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外省市非人社厅单位证书要出具职称审批表和批文);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审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伪造、涂改等)证明资料将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请考生正确、如实填写联络方式,如有代报名或填报虚假信息报名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关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以备终审反馈。
(六)11月4日—10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一级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5〕89号)的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请联系:12333,0527-84359049。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查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考试服务导航“常见问题”专栏,或联系:12333,0527-84353780。
(三)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登录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自行查看购买。
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公安局
2016年8月 日
附件1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 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
建筑学;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管理学类 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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