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关于2022年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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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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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系统自动对接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无法查询的,申报人员需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毕业的,登录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以上)或毕业生登记学籍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个人人事档案内或学校档案均可查找); 2、系统自动对接查询社保信息。无法查询到的申报人员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申报人在现单位连续参保至少3个月以上,纸质扫描要清晰); 3、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系统下载模板填报后(单位盖章)上传,提示:填写公示日期时注意日期应在系统开放期间; 4、个人承诺书,系统下载模板填报后上传; 5、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书(“宿迁市人力资源培训网”http://218.93.203.102:20081/,学习考试合格后打印),上传到“其他材料”栏(根据初定需要的年限学习,如:年限要求1年,学习2021年课程即可); 6、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教师、新闻、播音、律师、公证等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须上传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
办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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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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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申报,受理部门审核 |
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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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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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职称办83592589; 泗阳县职称办85271823; 泗洪县职称办80829614; 宿城区职称办82960531; 宿豫区职称办:84465817; 市职称办84359049。 |
办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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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建议谷歌浏览器):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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